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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贷款人用房子抵押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2021-09-26 35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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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粉丝们在搜求关于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的解答,今天冉编为大家收罗10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读! 有98%高端玩家认为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贷款人用房子抵押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值得一读!

10条解答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二.房屋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这个问题不好具体回答,因为没有担保合同的具体问题。就回答一下你的后面的问题吧。作为担保人无论被担保对象是谁,只要到期没有足额的偿还放款银行的资金。担保人都是需要负全责的,也就是说,一旦被担保人还不了钱,到时候银行是找你来催收这个账款的。

三.房屋抵押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要做担保人,就必须承担风险,所以做担保人一定要慎重,否则你会因担保倾家荡产。

四.房贷担保人的风险

1.做了担保人,就意味着如果被担保人无力清偿债务或付款,您就必须代其支付。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如果属于一般保证,要在银行起诉借款人并执行未果后才可以向你们追偿,如果属于连带担保,贷款人和担保人需要共同承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

3.所以说,做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也不相同,责任与义务也有所区别,总的来说,有一个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的意识是很重要的。

4.降低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是所有做贷款担保人最关心的问题,因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世态变幻莫测,谁也不知道风险在哪天降临。

5.要想降低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需要您注意这些事项。第一,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6.第二,做银行贷款,就要有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们的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而是贷款人信誉越高,担保风险越小。想方设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誉资料,对他的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果信誉不佳,关系再好也不能为其担保。第三,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在评估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时需要对贷款的数额、贷款人的财产状况做详细的了解,因为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决定了担保人所承担风险的大小。

7.第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要掌握担保责任免除的合同条款,注意掌握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出现违规操作可以申请不再为担保人担保

五.关于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

1.担保人资格要求收藏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可以充当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3.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担保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担保人的,如无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4.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担保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担保人。

六.请教大家关于住房抵押贷款担保风险???

1.好象银行所做的担保都是保证。同时银行一般也要求用房子做抵押担保。如果是保证,就要看你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同时,不管是何种保证,要看保证合同的具体规定。比如是否是要求保证人代履行还是其他责任承担问题。不管如何,在房地产越来越泡沫的形势下,如果房东还不起贷款,即使做了抵押,恐怕也不足以偿还银行的债务,这样,保证人就势必要来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或许会小,但要看具体情况。

七.我的房产证,给别人买房时做担保,有什么风险吗?

1.为他人办理贷款拿自己的房子抵押,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明确: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此时,就存在因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房屋所有权人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情况。虽然房屋所有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自己房屋被优先受偿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却无从保障,除非在房屋所有权人在为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前,先行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或者保证最好是连带保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扩展资料: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小心损失:亲戚贷款找男子借房产证给银行看

八.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1.请看本文详细介绍: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有: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

2.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取一定的利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转嫁损失,即使他有偿还能力,他也主动违约拒绝还款。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一条重要原则。现如今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纳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却属于长期贷款。

4.这种短存长贷的行为使银行的流动性非常低,继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二是银行持有的资产债权不易变现,极易导致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可能丧失在金融市场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增加机会成本带来的损失。经济周期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是指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相比其他产业,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

5.经济扩张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变现不成问题,银行与个人都对未来充满乐观的预期,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数量也急剧增加。

6.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剧下降,大量贷款无力偿还,即使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也因为房地产业的疲软无法变现。

7.这时抵押风险转变为银行的不良债权和损失,银行则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极易导致银行的信用危机甚至破产。

8.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它是由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利率的波动无论是涨还是跌对银行都会带来损失。

9.如果利率上涨,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也随着上调,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偿贷压力,借款额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其影响程度也就越大,从而增加了违约风险。

10.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

11.房屋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担保人;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房屋抵押贷款的办理时间一般在1个月左右

九.别人用自己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作为担保人,需要负怎么样的责任?

本人非专业人士:连带责任,银行可以自由选择,一般是先执行抵押物,但也有可能执行保证人吧。

十.房屋抵押借款有什么风险

1.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那么房屋抵押借款有什么风险经司法拍卖而流拍的法律风险,对于已抵押的房产,债权人可以在债权不能实现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作出判决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生活所必须的房产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法律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6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3.如果债务人以其生活所必须的房产作抵押,向债权人借款的,一旦债务人不能还款时,债权人也难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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